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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“520元,我愛你”、“1314元,一生一世”、“999元,天長地久”……如今的情侶喜歡用微信或支付寶等發(fā)紅包,再配以有特殊含義的金額來互表愛意。而一旦感情不再分了手,有人便想要回當(dāng)初給出去的紅包,因為不希望“賠了夫人又折兵”。只是,即便你走法律途徑,一旦發(fā)出的紅包有“示愛”“表心意”等特征,就容易被判定為“贈予”——“心甘情愿”送出去的錢,可不是你想要就能要回來的!